重要:若停用「系統還原」功能,便會刪除所有現有的還原點。電腦將無法追蹤或還原對電腦所做的變更。
註:若要在不永久關閉此功能的情況下刪除所有還原點,請依照程序來停用「系統還原」功能,然後再執行一次該程序來重新啟用「系統還原」功能。
1. 按一下開始按鈕,然後按一下控制台。
2. 在控制台視窗中,按一下系統及維護(System and Maintenance)。
3. 在系統及維護視窗中,按一下系統(System)。
4. 在系統視窗中,按一下工作(Tasks)之下的系統保護(System Protection)。
註:若有顯示使用者帳戶控制(User Account Control)視窗,請按一下繼續(Continue)按鈕。
5. 在系統內容(System Properties)視窗中,在自動還原點(Automatic restore points)部分的系統保護(System Protection)標籤上,選擇適當的選項:
* 若要啟用「系統還原」功能,請勾選(按一下)任何一個或所有磁碟旁邊的核取方塊。
* 若要停用「系統還原」功能,則請取消勾選(再按一次)任何一個或所有磁碟旁邊的核取方塊。
註:在「系統保護」視窗中,按一下「關閉系統保護」(Turn System Protection Off)按鈕。
6. 在系統內容(System Properties)視窗中,按一下確定(OK)按鈕。
7. 在系統還原(System Restore)視窗中,按一下是(Yes)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