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使用 PlayMemories Home™ 中的「編輯 (Edit)」功能來結合影片?
使用 PlayMemories Home™ 中的編輯 (Edit) 功能來結合影片。
適用於下列產品:
- PlayMemories Home™ Ver.2.*.**
AVCHD、MPEG-2 或 MPEG-4* 影片檔案可以和相同格式的影片合併。使用其他記錄格式的影片檔案則無法合併。
註: 合併未連續記錄之場景的影片檔案時,某些裝置可能無法播放合併之後的影片。
如果無法合併影片檔案,請檢查下列事項:
- 無法合併不同格式 (MPEG-2、AVCHD 等等) 的影片檔案。
- 即使影片檔案的格式相同 (AVCHD 或 MPEG-4),如果畫面播放速度不同,也無法合併。
- 您無法合併 NTSC 影片與 PAL 影片,例如,合併 60p 格式影片與 50p 格式影片。
- 無法合併位元速率不同或使用不同編碼解碼器的 MPEG-4 格式影片。而且,某些使用相同記錄模式記錄的影片也無法合併。
- 合併 MPEG-4 影片時,如果合併之後的影片大小超過 4GB,也會無法合併。
請參閱以下網站,以瞭解有關可合併之影片記錄模式類型的詳細資訊: 合併影片。 透過影片「內容」檢查影片詳細資訊,例如影片格式、畫面播放速度等等。
以 Main Profile 格式機型** 拍攝的影片會在合併時儲存為 High Profile 格式。因此,如果您將合併的影片匯出至 Main Profile 格式機型,將無法播放影片。
支援 Main Profile 格式的機型如下:
HDR-SR1/SR7/SR8
HDR-UX1/UX5 UX7
HDR-CX7
註:
- 如果您的攝影機配備 USB OUT (USB 輸出) 插孔,將無法寫回攝影機。
- 只有在攝影機配備 USB IN (USB 輸入) 插孔時,才能寫回攝影機。
可以使用第三方影片編輯軟體來執行此類型編輯作業。請在使用之前先小心確認規格與支援的機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