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戶必須出示於特約經銷商*原有購買發票之正本
- 原有購買發票上必須清楚列明購買日期、型號及機身編號
- 如客戶未能出示原有購買發票,可以傳真方式後補,並在領回維修產品時出示原有購買發票之正本
保養服務#
- 手機、平板電腦及獨立包裝配件 (如:藍牙耳機等)
- 從購買日起計一年保養期內可享用自攜之有限保養服務。
- 隨產品所附帶的原廠配件之保養則從購買日起計六個月。
- 所有配件於維修或置換跟原購買產品顏色相同的零配件,如當時相同顏色配件缺貨,將使用其他顏色代替。
以下情況均不在保養範圍內處理,客戶服務中心及授權服務點將收取該產品之檢查費(檢查費不能退回或用作維修費用) ,零件費將於檢查後另行報價,客戶可考慮按零件報價自付維修。
- 非香港/澳門行貨 (即水貨)
- 客戶出示原有購買發票並非由特約經銷商*發出
- 送修的產品如正常損耗、或經任何人為損壞、軟件及硬件改裝或調整、不可抗力致損或受潮而引致的產品失效,均不在保養範圍內。
- 檢查費:超過保養期$200
- 如果Sony 對產品進行修理或更換,對於就有關缺陷而作出的修理,或更換過的產品仍實行有 限期的保養,限期為產品的剩餘原保養期或者從修理日起計九十(90)天保養,以較長者為準。維修或更換過程可能使用具同等功能之翻新零件,被更換的零件擁有權歸Sony 所有。
- 任何由於正常磨損、誤用,包括但不限於不遵照Sony 產品使用和維護指導下的非正常及慣常方式使用而引致的產品失效,均不在本保養範圍之內。此外,由於意外事故、軟件或硬件改裝或調整、不可抗力致損或受潮致損而引致的產品失效亦均不在本保養範圍之內。
- 各裝置間可能會存在輕微的螢幕光暗及顏色差異。顯示屏上可能會出現細微亮點或黑點。這類情況稱為像素有瑕疵,通常是因為個別像素功能失常且無法調校。兩個有瑕疵的像素為可接受的水平。
- 本保養並不包括由於安裝、改裝、維修或由非Sony 授權人士拆開產品而導致的產品失效。
- 本保養並不包括由於使用並非Sony 原廠品牌及預期與產品一起使用的配件或其他周邊裝置,而導致的產品失效。
- 在產品上改動任何封記將導致保養失效。
#保養服務及保養條款均以網上下載版"產品資訊-保養"為依據,Xperia Care香港客戶服務中心及澳門授權服務點將保留最終之決定權。
Sony Mobile有權更改本維修條款及*特約經銷商名單,恕不另行通知。
*https://www.sony.com.hk/dealer/xperia/